第二屆「中國信託當代繪畫獎」徵件簡章
壹、宗旨
為落實扶植藝文理念,財團法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文教基金會創立「中國信託當代繪畫獎」(以下簡稱「本活動」),旨在獎掖優秀藝術創作人才,鼓勵具藝術性、彰顯時代精神的原創繪畫作品。
貳、目標
本活動推廣當代藝術創作,每兩年辦理一屆徵件活動,推動繪畫藝術普及於生活,增加藝術創作多元詮釋之可能,促進企業與藝術對話,同時藉由展出得獎創作,打造人人可以親近藝文的分享平台。
參、辦理單位
一、
主辦:財團法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文教基金會(以下簡稱「本會」)
二、
展覽共同主辦:國立臺北藝術大學關渡美術館(以下簡稱「關美館」)
肆、參賽資格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或持在臺永久居留證,且於本活動線上報名收件截止日(即 2023 年 7 月 31 日)年齡已滿 20 歲且 45 歲以下者,即於 1977年 8 月 1 日(含)至 2003 年 7 月 31 日(含)間出生之自然人。
二、
如以團體形式報名參賽時,應於報名系統填列代表人一名及團體成員名單,團體代表人須具備前項所定資格,且無論團體人數,皆由報名表登載之代表人行使本活動之相關權利義務。
伍、參賽作品規範
一、
須為 2021 年(含)以後之創作。
二、
須為全部或局部使用繪畫媒材之原作。
三、
不限制尺寸,且作品須可懸掛或固定於牆面。入選以上作品將展示於關渡美術館,首獎及優選將由本會典藏。惟得獎典藏作品展示於本會牆面尺寸受限(高 220 公分、寬 300 公分),可作為參賽者參考。
四、
每人或團體限投一件(組)作品,可為單件或系列/組件作品。
五、
須於本活動進行期間(即日起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未曾於其他公開競賽或徵選活動獲得獎項(不含入選),否則本會得隨時逕行取消得獎資格,並依第壹拾貳條第二項規定辦理。
陸、參賽方式
一、
線上報名收件
  1. (一)
    本活動採線上報名,報名期間自 2023 年 6 月 1 日起至同年 7 月 31日 17:00 止,以報名系統顯示之完成上傳時間為準,逾期恕不受理。
  2. (二)參賽者須先登錄成為本會官網會員,再進行線上報名作業,並依說明填妥報名資料、創作理念(至多 800 字)及上傳數位檔案。
  3. (三)上傳數位檔案說明

    請提供參賽作品檔案,規格如下:

    • 圖檔格式需為jpg或png ,每張大小限 2MB
    • 請上傳 1 張作品全貌圖(如作品為二連拼等系列作品,請自行調整至作品全貌),局部細節圖至多 5 張,每張作品請自行調整至正確方向,並標示相關檔案名稱。
    • 影音檔或聲音檔總長度限 2 分鐘內,請上傳至 YouTube或 Vimeo 等網路空間,並提供連結。
  4. (四)本會有權不受理不符上述線上報名收件規定之參賽作品。
二、
兩階段評審作業:由本會遴聘具專業成就之美術相關專家、學者成立評審委員會,負責評審作業。
  1. (一) 初審
    • 由評審委員會進行線上審查。
    • 經評審委員會審核通過之決審名單,將於 2023 年 8 月 31 日前公告於本活動官網首頁。未獲決審名單者,本會不另行通知。
  2. (二) 決審
    • 經本會通知,請於指定日期前將完整參賽作品原件(單件或系列/組件作品)運送至指定地點參加決審,逾時未送達者視為棄權。
    • 參賽作品原件送至指定地點時,請註明參與「中國信託當代繪畫獎」,運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 參賽作品原件須經完整包裝或裝裱,請自行確認包裝妥適性,以降低作品運送過程之風險,參賽作品於親送或託運過程中發生之毀損、滅失由參賽者自行負責,且如參賽作品因運送造成毀損而影響評審成績者,參賽者亦不得異議。如有特殊拆箱需求,請於送件時註明,並於本會指定之期限內赴指定地點親自拆箱,若無法配合於指定之日期開箱,視為同意委由本會開箱,若生毀損、滅失,本會不負相關損害賠償責任。
    • 專人親送參賽作品原件時,由本會發予收件存執聯;託運作品者,以託運單為憑,不另製據。
柒、評審與獎勵
獎勵及典藏
獎項 名額 獎勵方式
首獎 1 典藏獎金新臺幣80萬元(含稅)及獎狀乙紙
優選 3 典藏獎金新臺幣40萬元(含稅)及獎狀乙紙
入選 若干 參展補助費新臺幣1萬元(含稅)及獎狀乙紙
以上作品將於關美館參與展覽。
  1. (一)說明:獲選「首獎」及「優選」作品由本會典藏,得獎者接獲本會通知時,須簽署本會出具之「所有權及著作財產權歸屬同意書」,同意作品之所有權讓與本會,著作財產權永久無償授權與本會非營利使用,未如期簽署並提供者,本會有權取消其得獎資格。
  2. (二)獎金及參展補助費須依所得稅法及相關規定扣繳稅賦,如有變動,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3. (三)報名表填列之個人參賽者或團體代表人為本活動獎項獎金或參展補助費課稅之所得人,團體獲獎獎金或參展補助費分配由參賽團隊內部自行協議。
  4. (四)評審委員會可視徵件作品狀況,決議獎項是否從缺辦理。
  5. (五)評審委員會就參賽作品具爭議事件有最終裁量權。
捌、頒獎
獲獎名單將於2023年11月10日前公告於本會及本活動官網,並個別通知得獎者,擇期於關美館舉辦頒獎典禮。
玖、展覽
一、
預計於 2024 年 3 月至同年 6 月辦理,展覽確定日期以本活動官網公告為準。
二、
展覽由本會規劃及安排作品展出,本會對展出空間有最終決定權。
三、
本會必要時得要求參展者親自到場協助佈展或調整展出作品。
四、
所有參展作品於展出期間不得提借。
五、
參賽者同意將參展作品之著作財產權無償授權本會及關美館,使用方式及次數均不受限,以利為展覽、行銷、宣傳、推廣之目的,將參展作品以公開展示、公開播送、公開傳輸(包含將參展作品圖檔、影音檔或聲音檔上傳至網路之重製、利用行為),以及為前述目的出版或於相關文宣、雜誌及網路之展示、公開發表等利用行為。
拾、作品保險
一、
決審之作品保險期間:自決審收件之日起至退件截止日止。
二、
保險額度:本會於前項期間辦理藝術品綜合保險,依參賽者提供之實際保險價值投保,最高保額以新臺幣 30 萬元為上限(最高賠償金額),保額不足者請參賽者自行投保,有關出險責任,依保單所載條款為準。本會對決審之參賽作品所負擔之責任以前述保險理賠金額為上限。
壹拾壹、退件
一、
除首獎及優選作品由本會典藏外,其餘參賽作品得依本會公告之退件期間及退件方式辦理退件。
二、
參賽者申請退件時須檢具收件存執聯(親送參賽作品者)或貨運業者之託運單(託運參賽作品者)至指定地點親取;或自行洽請貨運業者於申請退件期間內至本會指定地點收件,運費由參賽者負擔。
三、
逾期未辦理退件者,視同參賽者同意授權本會全權處理,不得異議。
壹拾貳、附則
一、
參賽者同意本會基於執行與本活動之需要(包括但不限於印刷、出版、教育推廣、文宣、行銷及展覽等),得無償蒐集、處理、利用參賽者於參賽資料填寫之個人資料、創作說明、作品圖示等。
二、
除本簡章另有規定外,參賽作品如有違反參賽資格或下列情事之一者,本會得逕行取消參賽資格,且該參賽者於往後之兩屆內,不得再參加本活動;如已獲獎者,本會得逕予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項之獎金、獎狀。若造成本會任何損害,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1. (一)參賽作品非本人創作,或參賽者未擁有著作財產權者,或有著作財產權糾紛爭議者。
  2. (二)侵犯他人著作權者。
  3. (三)其他違反本簡章規定者。
三、
凡報名參賽者,即視為同意並遵循本簡章各項規定。
四、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或有關本活動之調整變動,本會得在官網修訂公告之。
附件、時程規劃
期程 項目
2023年6月1日至7月31日 17:00 線上報名
2023年8月31日前 初審結果公布(公告於本活動官網)
2023年9月 決審收件
2023年11月10日前 決審結果公布(公告於本活動官網)
2024年3月至6月 頒獎典禮及公開展覽
本會另行公告 退件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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